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13811432784
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 姚平律师

    • 帮助过 169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姚平

    2025-02-21 14:17:57

    立即咨询
    离婚案件中,财产不清,分割难行,财产申报令显得尤为重要,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提供了更公平的起点,一方恶意隐瞒将承担不利后果。
  • 姚平

    2024-09-10 17:50:36

    立即咨询
    预订婚庆未筹备,定金和违约金怎么算?
  • 姚平

    2024-11-22 14:17:41

    立即咨询
    通州法院第三审判区开庭,离婚财产分割,流水再多,最终要可视化成一张表,有人说,到了最后就不要算账了,也有人说,到了最后尤其要算账,每个离婚案件都有其独特性,说的都没错,离婚见人性🙏
  • 姚平

    2022-12-07 21:57:30

    立即咨询
    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分期支付,法院判决很难解决未下房本的夫妻共同房产,但可以在律师的参与下圆满调解
  • 姚平

    2024-07-10 11:14:47

    立即咨询
    利用2000多年传承至今的数字技术,教你如何处理亲密关系,7月27日上午10点,第89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限时报名
  • 姚平

    2024-02-06 11:36:39

    立即咨询
    离婚 离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面对未来。离婚并不是结束,而是一种新开始的机会。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姚平

    2024-12-01 18:23:37

    立即咨询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
  • 姚平

    2024-10-08 13:16:57

    立即咨询
    网络中的玩笑话“防火防盗防闺蜜”,竟然成为了现实!婚内期间,丈夫和闺蜜暧昧还有资金往来,妻子是选择离婚还是选择原谅?丈夫为闺蜜支出的钱能要回来吗?这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帮助当事人策划最大权益的解决方案!
  • 姚平

    2024-03-31 19:03:40

    立即咨询
    父母出资购房的争议非常之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时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建议大家“亲兄弟,明算账”,避免矛盾发生后的“追悔莫及” 若已经产生争议记得及时找到专业律师,更多的争取权益,保住父母多年来的积蓄。
  • 姚平

    2022-11-22 16:48:42

    立即咨询
    看到这页法院的文书,估计大家都能猜到是调解书了😄,针对探望权及其他约定得非常详细,另外是双方都无法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时,先确定了双方产权份额后再进行出售分割折价款,无疑不说是快速离婚的一种方式,否则等房子出售完毕可能会失去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以及其他想象不到的情况发生。
  • 姚平

    2022-12-06 18:47:41

    立即咨询
    律师全称指导的案件,家属当庭与被告达成调解
  • 姚平

    2022-12-03 19:32:29

    立即咨询
    🚩元甲第3383面锦旗🚩 【因赠与发生纠纷,元甲律师为双方解决难题】 🎖因房屋赠与后不配合过户,无法确定产权而找到元甲律所。 🎖元甲律师在调和中进行全面指导,最终完成过户解决纠纷。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
  • 姚平

    2022-11-28 14:31:14

    立即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
  • 姚平

    2024-01-18 21:52:19

    立即咨询
    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活和未来,因此我要用尽全部的力量为其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 姚平

    2022-12-02 18:12:28

    立即咨询
    有些人认为经过法院的离婚就必定是兵戎相见,其实不然 双方在法院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的离婚合意,由调解法官出具调解书,双方协议离婚。 这同样是协议离婚,虽然与民政局办理的程序不同,但这种方式不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能有效的节省两人的办理时间,让双方尽快开启各自的新生活。
  • 姚平

    2022-12-18 19:17:49

    立即咨询
    为购置二套房少出首付比例,男方将其名下首套房以买卖之名过户到女方父亲名下,实际并未支付房屋对价款。 时间很快,七年已过,男女双方婚姻出现危机涉诉,诉争房产因涉及第三人利益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 以诉促调,找到各方共同在意的点,为委托人排忧解难,成功将涉案房屋过户给男方儿子所有,各方再无争议,也避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对峙和冲突。
  • 姚平

    2022-12-06 17:57:41

    立即咨询
    又一份满意的判决,每一份满意的判决都是信任+专业所共同成就,您付出信任,我们倾注专业,问题的完美解决也就不再遥远。
  • 姚平

    2022-11-29 18:26:05

    立即咨询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 姚平

    2022-11-29 18:36:05

    立即咨询
    离婚协议约定拆迁的两套房屋归一方所有,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再次闹到法庭,后来经过律师和法官的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同意将两套房屋给两个子女共同所有,各占50%的份额,无疑不说都是为了孩子着想
  • 姚平

    2024-07-31 10:29:35

    立即咨询
    继承纠纷,4.12接案,6.28结案,历时77天,案件结束服务并未结束,因法官迟迟不给开生效证明,催到7.19开出了生效证明,7.23办理完房产过户,好事多磨,客户第一次送锦旗,发自内心的“尽心尽力,排忧解难”🙏